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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0-3-4 【字体:小 大】
2010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社〔2010〕5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做好2010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项目、级别及考试时间

1. 2010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开考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考试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上半年5月15日上午;下半年11月20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硬笔、毛笔1~7级(初级及中级):上午 8:30~10:00。

硬笔、毛笔 8~10级(高级):上午8:30~11:00。

其中,硬笔、毛笔8~10级(高级)的考试,都含1小时的笔试理论考试时间。

二、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3月16日至4月10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9月16日至10月16日。

(2)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3)省教育考试院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开通及关闭时间:

上半年3月15日开通,4月11日关闭。

下半年9月15日开通,10月17日关闭。

请各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好相关的报名工作。

2.报名要求

(1)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4级;大专以上的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6级;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具有高级教师资格的培训老师推荐。

(2)考生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考毛笔和硬笔书法其中一个项目的考试。

(4)考生报名时须上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制作准考证等)。

部分集中报名的培训点,报名时仍需填写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可继续使用报名登记表。

3.相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照片资料:各报名点将照片根据考生报名号,依次贴在A4纸上(用省统一软件打印的贴纸,各地不可自制另外格式)。由市考办集中并分别于4月17日前和10月23日前送南京艺术学院统一扫描。

(2)各市考办在完成考场编排后,统一打印准考证和考生考试签到名册,并将有关报名信息(包括考生照片信息)于4月17日前和10月23日前上报至南京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同时,将2010年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用市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分别于4月17日前和10月23日前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

三、考试实施

各市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应设在中、小学校及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内。考试期间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

硬笔书法考试从今年起,8级以下增加考试内容,硬笔和毛笔书法的8级考试,从今年起均增加理论考试题。请各市在布置考试工作和报名宣传时,提醒各培训点(考点)及报考考生按考试要求进行准备。

1.  考试组织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先在考试签到册上签到,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硬笔书法考试

1~3级每名考生发放1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4~5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6~7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3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2号、3号专用纸书写的不同字体作品各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4号、5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4号、5号专用纸书写的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8~10级还要收回书法常识试卷一张。

(2)毛笔书法考试

1~3级每名考生发放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4~7级发放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8~10级发放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8~10级还要收回书法常识试卷一张。

(3)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教师应当考生面将考生信息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左下方(试卷上不得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考生信息,否则该试卷将视为无效)。

(4)试卷不需装订,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5)各考场缺考考生的信息条形码仍保留在条码纸上,考试结束后考点集中交市考办,各市送卷时将所有考点的缺考考生的信息条形码一并交南京艺术学院阅卷点。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接卷时间:上半年5月13日中午;下半年11月18日中午。

接卷地点:省教育考试院(江东北路297号一楼大厅)。

送卷时间:上半年5月17日中午;下半年11月22日中午。

送卷地点: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四、证书发放及奖励工作

1.证书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原则上于考后60天内发放,各地收到证书后,应认真核对验收,凡发现有错误的,应在收到证书30日内由市统一集中上报换发。

2.奖励工作:从今年起,将在取得5级(含5级)以上优秀成绩考生的作品中,评选出一定名额及等第的作品,颁发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及奖品(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五、师资队伍建设

为使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特别是高级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书法教师分为普通书法教师(教授一至七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教授一至十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在普通书法教师的基础上产生。各市推荐的书法教师由南京艺术学院负责培训,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教师,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审批颁发聘用证书。

六、培训机构建设

各地应积极发展书法水平等级考试的培训机构,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办学单位,具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培训机构。各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一个中心培训机构,配合市考办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工作。

培训机构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市考办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经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认定证书。

七、经费管理

经费的管理与分配,各市继续执行苏考委办〔2005〕100号《省自考办关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各市考办应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应上缴部分的款项汇至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名  称:南艺成教院

开户行:工商行草场门分理处

账  号:4301016309002029838

 

附件:1.2010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时间表

2.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

3.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

4.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和范围及样卷

5.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培训机构申请表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非学历证书 书法 考试 通知          

抄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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